日前,行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设卡开展夜查专项行动时,发现一辆教练车行驶异常,逐打手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当驾驶人降下车窗,民警闻到了浓浓酒气。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马某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实,马某为当地一驾校教练。民警对马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5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并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苗旭光 宇文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