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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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高玉芬:

    本院受理张鹤林诉高玉芬合同纠纷一案迁西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张鹤林申请对京P8TU37号车辆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上两处“张鹤林”签字与张鹤林本人的笔迹进行比对鉴定。本院将对上述字迹进行鉴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到本院司法技术辅助室选择鉴定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25日(遇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到本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前往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进行笔迹鉴定。未到场及逾期即视为放弃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迁西县人民法院

    李显朝:

    本院受理安印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

    李显朝:

    本院受理张红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

    河北磊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进石: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数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元氏县人民法院

    李小惠: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志勇诉被告李小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迁西县人民法院

    校明辉:

    本院受理原告郭占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李文涛:

    本院受理原告马秀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庄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闫书怀: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韩艳英与被申请人李晓东、原审被告闫书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民申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国强:

    本院于2018年8月22日对石红磊与张静波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作出(2018)冀01民再111号民事判决,驳回张静波的上诉,维持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2017)冀0133民再5号民事判决。现将上述判决内容作为判决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一路随行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道联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一路随行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8)冀0108民初15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王润旭:

    本院受理原告于群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83民初10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白敬川: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吉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领取(2018)冀0127民初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邑县人民法院

    李春光、马改苏:

    本院受理陈小绵诉你二人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83民初1902号、(2018)冀0183民初1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尹鹏云:

    本院受理原告张彦岭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27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邑县人民法院

    温文涛、国都建设有限公司、河北浩川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榜山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7)冀0105民初426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河北轻工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四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赵小丽、郄进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路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7)冀0105民初493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向明: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7)冀0105民初528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彦峰:

    本院受理原告罗华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23民初1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定县人民法院

    张玉桥:

    本院受理石家庄高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玉桥追偿权纠纷一案,你未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据我院生效的(2017)冀0123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正定县人民法院

    李国辉:

    本院受理原告杨肇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31民初2430号案卷的上诉状,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平山县法院(2017)冀0131民初2430号民事判决,将一审判决的“本金400000元及利息”改判为本金337000元(不服金额63000元),或发还重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平山县人民法院

    陈战刚:

    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牛红芬: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众美支行与被执行人牛红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18)冀0108执18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及执行裁定书。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宁街77号)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刘锐: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众美支行申请刘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18)冀0108执18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及执行裁定书。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宁街77号)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塞纳春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韩明辉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02民初56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塞纳春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韩明辉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02民初5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申硕辉:

    我院受理原告徐华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02民初2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周立盼:

    本院受理原告关子贺诉你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83民初296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监督卡、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晋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晋州市人民法院

    马二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邑县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27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邑县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岭底山前大道608号上山间小区2-10-05号,房产证号:鹿房权证铜冶字第0231006407号房产的公告。本院将于2018年10月3日10时至2018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该标的物具体信息、本次拍卖的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就该标的物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评估报告》。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对该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0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石家庄市鹿泉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申后盛泽果岭湾11幢房号为:3-102号,地下室:3-111号,房产证号:鹿房权证高新字第1331003347号房产的公告。本院将于2018年10月3日10时至2018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该标的物具体信息、本次拍卖的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就该标的物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评估报告》。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对该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0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上庄丽馨园4-3-602的住宅,房产证号:0431008687号房产的公告。本院将于2018年10月3日10时至2018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该标的物具体信息、本次拍卖的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就该标的物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评估报告》。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对该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0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胡平军与赵增辰、王朝霞、赵业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第一次拍卖流拍,现本院将对王朝霞名下位于裕华区东岗路299号蓝郡名邸地下车位-1110(证号:530054327)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王朝霞名下位于裕华区东岗路299号蓝郡名邸地下车位-1110(证号:530054327)。

    拍卖时间:2018年9月18日10时至2018年9月19日10时止。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王朝霞

    拍卖机构(或人民法院):淘宝网

    联系人:周状

    联系电话:0311-88706076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陈伟波:

    本院执行的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东科技支行与陈伟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冀0108执926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李艳红、王子辉、高继英:

    本院受理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郑孟州: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安森化工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28民初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泽县人民法院

    魏双允、冯天博:

    本院受理原告史伟光诉你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保全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程序民事裁定书、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魏双允偿还原告借款19万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冯天博对上述借款19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3、诉讼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法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辛集市人民法院

    路分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84民初16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乐市人民法院

    王冬冬:

    本院受理原告郭雪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84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乐市人民法院

    耿跃雷、刘晓坤、张伟亮、王国红:

    本院受理原告无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耿跃雷、刘晓坤、张伟亮、刘帅、王国红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30民初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极县人民法院

    石家庄旭鑫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无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石家庄飞进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刘佳、石家庄旭鑫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30民初1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极县人民法院

    黄秀香:

    本院受理原告田建雨诉被告黄秀香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84民初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新乐市人民法院

    杜冲、曲雅玲、乔岩松:

    本院受理再审上诉人穆子东与再审被上诉人杜冲、曲雅玲、乔岩松、薛玉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判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军: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王雁军与被申请人苏小茹、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判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未领取将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廊坊市新发制冷配套设备有限公司、河北飞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文安县洁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李国平、吴素敏、李子龙、朱雪嘉:

    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廊坊市新发制冷配套设备有限公司、河北飞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文安县洁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李国平、吴素敏、李子龙、朱雪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浩飞、河北蓝森贸易有限公司、梁鹏:

    本院受理原告汇海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23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调解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定县人民法院

    杨瑞金:

    本院受理原告马门娄(马门楼)、梁瑞菊诉你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23民初7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调解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于浩:

    我院受理原告高杰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02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昂河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原告安翠欣诉你、李晓帆姓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102民初86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刘凯:

    本院受理原告靳洋诉被告刘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晋州市人民法院

    陶建国、牟章丽:

    本院受理原告尚照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81民初11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陶建国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尚照辉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利率按月利率2%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保全费1020元,由被告陶建国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辛集市人民法院

    裴玉巧、辛集市龙锦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满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81民初1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裴玉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李满瑞借款人民币28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8年1月5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辛集市龙锦服饰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裴玉巧应还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被告裴玉巧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辛集市人民法院

    刘丹丹、陈红芳、刘光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不杰与你三人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84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乐市人民法院

    徐永社:

    本院受理的原告相胜匣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84民初11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乐市人民法院

    田盼盼:

    本院受理原告田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84民初16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协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乐市人民法院

    李新科:

    本院受理原告侯利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乐市人民法院

    张强、王英伟:

    本院对原告张保群与被告张强、王英伟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30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极县人民法院

    李新:

    本院受理原告陈德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冀0630民初5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杨家庄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涞源县人民法院

    郑东伟:

    本院受理原告李廷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赵生文:

    本院受理原告胡国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贾春姣:

    本院受理原告刘智伟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黄骅市人民法院

    吕建林:

    本院受理原告吕宪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黄骅市人民法院

    董淑芬、潘俊悦:

    本院受理原告王维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作出(2018)冀0983民初222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同时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赵培峰:

    本院受理徐信辉诉你和赵丙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河北省新河县人民法院(2018)冀0530民初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河县人民法院

    王志涛、付立娟:

    本院受理原告徐信辉诉你们和王东、许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河北省新河县人民法院(2018)冀0530民初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河县人民法院

    张志民、卢洪杰:

    本院受理原告唐山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二人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229民初22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鸦鸿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玉田县人民法院

    河北益厚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谷永利、李彩红、刘书香、郭红卫、李燕、李兆彬、孙娜: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华支行与被上诉人河北益厚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谷永利、李彩红、刘书香、郭红卫、李燕、李兆彬、孙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4民终442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书巧、邵爱芬:

    本院受理原告王鹏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到庭协商鉴定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小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何永忠:

    本院受理原告库金虎诉你买卖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肃宁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肃宁县人民法院

    杨平建:

    本院受理原告李四宝诉你与郗士超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肃宁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肃宁县人民法院

    杨树行:

    本院受理原告王海燕诉你郗士超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肃宁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肃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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