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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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百姓“餐桌上的安全”
——唐山检方以公益诉讼引导完善病死牛处理监管机制侧记

    □ 本报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吕超  李楠

    病死牛是指患有传染病死亡或正常死亡后产生某种毒素的问题牛。因其具有口蹄疫、结核等传染病或其他毒素,随意丢弃或流入餐桌,会对环境、水源造成严重污染,致人食物中毒或罹患传染病,严重的则导致死亡。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构建病死畜禽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成为政府、保险公司、养殖户三方的必然选择。今年以来,唐山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引导完善病死牛处理监管机制,堵塞农牧、保险部门的管理漏洞,在食药安全卫生领域向人民提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份公益调查报告

    滦南县是“中国奶牛之乡”,也是我省奶牛养殖大县,拥有奶牛养殖场120余家,奶牛存栏8万余头。

    今年年初,滦南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当地病死奶牛存在管理和处置问题,该院公益诉讼部门随即介入,从县内大型养牛场的养殖险理赔案件入手开展调查。经过一个月余的明察暗访,检察官发现农牧、保险部门在监管病死牛无害化处理、保险理赔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一些畜牧站未按规定将牛送到指定无害化处理厂销毁,处理档案不完善,出现病死牛上报数据偏虚,容易诱发骗保、威胁群众食药安全等案件。调查报告很快形成。

    不久,调查报告呈报给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检察院立即责成滦南县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专案领导小组立案彻查,并要求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同步指导,严防病死牛流入市场。

    两条诉前检察建议

    在调查了解到大量事实、调取相关证据后,滦南县检察院先后向县农牧局发出两条检察建议:要求县农牧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对病死牛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和申报理赔保险程序的监督;加强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管理,责派专人跟进督导。其间,办案组配合行政机关先后到病死牛无害化处理现场监督30余次,查看病死牛无害化处理现场录像100余段,确保建议内容落到实处。

    对此,滦南县农牧局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建立监管防范体系,完善档案管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并加快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搬迁改造,不久即正式启用了新建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细化了统一销毁病死牛的无害化处理流程。

    一系列监管措施落地,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保障。

    三项后续监管机制

    为了巩固监督成果,滦南县检察机关对病死牛处理问题持续跟进,探索在政府、市场和消费者之间建立“政府监管、财政扶持、企业运作、保险联动、公益监督”的多维长效保障机制,形成良性互动。

    ——加强对工商、农牧、食药监、卫计、财政等部门在畜禽养殖手续、资金发放审批及无害化处理卫生监管等方面的执法配合,清除监督死角。

    ——督导国有保险公司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正确发挥保险的风险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严审细查申报理赔事项,严格赔付审批程序,减少和避免虚假理赔和骗保案件发生。

    ——依托公益诉讼职能,检察机关主动与消协、公益社会组织联络沟通,拓宽获取准确信息的渠道,最大程度降低诉讼成本,消除致患因素,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滦南县农牧局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4月,滦南县上报病死牛数月均174头。建立监管机制后的5月至8月,上报数据月均下降到108头,下降比例约38%。按照国家给予每头病死牛8000元保险赔偿金预测,可防止国有资产间接损失200余万元。检察机关督导行政机关严格把控审批流程、保险行业加强申报理赔审查,畜禽养殖户逐渐规范病死牛无害化处理,有效避免了有毒有害病死牛肉流入市场,流向百姓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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