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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黑色两厢轿车

    大雨滂沱之夜,一辆轿车将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撞倒致死,轿车司机驾车逃逸——

    □ 通讯员 郭彦辉 耿进柱

    本报记者 陈兆扬

    8月5日21时许,河间市新华中路瀛海公园东侧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案件发生后,河间交警大队迅速展开追逃行动,民警们顶风冒雨,不畏艰辛,经过连续40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将驾驶黑色两厢轿车的肇事逃逸人周某锁定。8月7日,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周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惨案突发

    8月5日晚,滂沱大雨下个不停,整座河间城完全笼罩在黑漆漆的夜幕中。

    21时许,市区新华中路瀛海公园东侧突然传来一声震耳的撞击声,一辆从南向北疾速行驶的机动车,重重地撞上了一名由北向南骑电动自行车的路人。机动车没作片刻停留,加大油门快速离去……

    时隔不长,河间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便接到报警,民警们立即冒雨出发。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有一中年男子躺在路上,已经停止呼吸。在不远处,还有一辆变形的电动自行车,车上的塑料碎片散落满地。根据现场情况,民警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经查,死者名叫张某,52岁,河间市十街村人。

    案情重大。河间市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冒雨连夜展开侦查。

    民警先是走访了案发现场附近的几家门店,店主们都说听到了撞击声,但因下着大雨,没人出门查看究竟。

    抽丝剥茧

    次日一大早,专案组民警又兵分两路,一路调查死者当晚活动,一路查找肇事车辆踪迹。

    经走访张某家属,民警了解到,张某当晚在河间市一中附近一小吃店吃饭,其回家的路途是从城垣东路西行到新华路交叉十字路口,然后左拐南行奔十街村自己家中。

    民警随即调取了张某路途中两侧十几家门店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张某吃完饭离开小吃部的时间是20时55分,约10分钟后骑电动自行车到达案发地点,出事时间为21时4分30秒。

    经查看新华路口电子警察抓拍录像,民警发现,从当日21时4分到21时5分这一时间段内,共有34辆车经过,其中符合案发时段的有9辆。在9辆车中,有3辆车时间不长又返回。从案发现场附近饭店一监控录像中,民警还发现,有一辆看似很模糊的两厢轿车,在案发现场北行一百多米处停留几分钟后,又返回案发现场。稍作停顿后,便加大油门疾驰而去。办案民警推断此辆车有重大嫌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的24小时黄金时段已经消失,怎么办? 8月7日上午,专案组再次召开调度会,民警们集思广益,各抒己见,最后归纳出三条建议:一是对现场电动自行车及散落物再仔细勘查,找出肇事车辆留下的痕迹;二是对逃逸车辆可能来往沿线的路口、卡口、电子警察抓拍、沿街门店监控录像再认真仔细地查看,力争发现其它线索;三是利用肇事车辆一切档案登记信息和行径查找逃逸驾驶人。总之,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经再次勘查,办案民警终于在撞击变形的电动自行车上,发现了肇事车辆留下的黑色漆痕。“肇事车辆应是黑色轿车。”这一发现让办案民警信心倍增。

    民警立即围绕这辆车展开调查,发现此车车牌号为冀J662××,档案登记为沧县杜林村一姓孔的女士。根据车辆登记留存的手机号码,民警马上与孔女士取得联系。孔女士告诉民警,此车已通过倒卖二手车的卖出,具体卖给了谁她不清楚。

    随后,办案民警与多家保险公司联系,发现此车是在某保险公司上的保险。保险单上显示,车辆为黑色两厢轿车,车主是河间市龙华店乡某村村民周某。本人头像戴眼镜,与调取的几个月内省交管局掌握的车辆运行信息中驾驶人相貌特征及106国道龙华店卡口监控录像上驾驶人的相貌特征基本相符。周某有重大嫌疑。

    水落石出

    民警迅速赶到周某家中,见到了周某的父亲。周父说他儿子已经有好几天没在家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民警问周某的手机号,其父也说不知道。经过做工作,其父才告知了周某的手机号。

    办案民警立即用周父的手机联系上了周某,向他说明来意,并与他讲明法律及政策规定。周某仅是搪塞了几句,便不再吭声。当日15时,迫于法律压力的周某,终于走进了河间市公安交警大队……

    至此,这起发生在河间城区的交通肇事逃逸案被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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