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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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
明年3月底前全部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本报讯 (记者 周欣艳  刘小林)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加强房屋交易、税费收缴、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分批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2019年3月底前全省所有市、县全部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指导意见提出,统一窗口受理、并行办理,调整现有窗口设置,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联办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不动产登记结果等根据当事人自愿申请以快递方式送达。

    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梳理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所需申请材料,在不重不漏、满足法定所需要件基础上,精简合并相关申请材料,编制统一申请材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申请人一次性申请,只提交一份纸质材料,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交原件,不再要求提交复印件。各部门不得随意扩大申请材料种类和范围,不得违规设定前置条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

    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内办结外,在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2018年年底前将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尽快实现房屋交易、税收、登记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相互对接,确保相关业务办理的连续、安全、便捷。交易、税务部门完成交易、税款征收后,应当将结果及时反馈登记部门;登记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将相关登记信息及时反馈交易、税务部门。

    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建立网上登记服务大厅,开通网上预约预审、网上查询等服务。实行网上接收申请资料,网上开展资料预审,现场核验办理,形成网上平台、实体大厅和移动端互通,“窗口办”与“网上办”“掌上办”互补,“有形”窗口与“无形”窗口并行。2018年年底前,每个市具备自助查询功能的登记大厅要达到50%以上,至少有2个以上县(市、区)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市本级力争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

    同时,坚持依法依规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收取落宗费、配图费等。

    (指导意见全文见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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