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琳)日前,定州市人民法院邀请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文萍列席审委会,对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还重审的邢某某、齐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讨论。据悉,这是定州检察院检察长第15次受邀列席定州法院审委会。
审委会上,案件办案人详细汇报了案件的事实、疑点以及合议庭存在的争议。之后,杨文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根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还重审的三个方面问题,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的观点和意见。最后,经讨论和表决,审委会一致同意,决定维持原审对邢某某、齐某某的有罪判决。
为努力实现审判监督的多元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5年,定州法院开始邀请同级检察长列席本院审委会。截至目前,定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共列席定州法院审委会15次,监督审委会讨论案件20件,在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了法院审务公开更加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