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琳)8月7日,定州市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们来到定州市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刑二庭法官王丽萍手中以表谢意。
原告苏某甲与被告苏某乙是某村的同族人,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在一起,其间,被告人苏某乙将原告苏某甲之妻刘某打成轻伤。5月22日,定州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由定州法院刑二庭法官王丽萍承办。
王丽萍接手案件后,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多次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经走访,王丽萍得知原告和被告人属于同一家族,且苏家四代人之间多年来存在着恩怨,常年吵闹不休,早在2010年时,被告人苏某乙就因将原告苏某甲打成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特殊性与长期性,王丽萍向院领导汇报情况。院领导要求全力做好双方思想工作,使矛盾从根本上得到化解。随后,王丽萍在当事人所在村党支部书记的支持下,多次组织双方家族长辈进行面谈、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人苏某乙写下保证书,表示将和睦处理家族关系,四代人的恩怨终得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