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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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建立河(湖) 巡查员工作制度

    本报讯 (李小文)为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河湖长制工作,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近日张家口市印发了《张家口市设立河(湖)巡查员实施方案》,将在该市建立河(湖)巡查员工作制度,开展河湖基层巡查工作。

    该市19个县(区)拟选聘河(湖)巡查员10207名,规定优先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河(湖)巡查员,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5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县(区)级财政负担。目前,各县(区)正在开展河(湖)巡查员选聘工作,8月底前河(湖)巡查员将到岗履职,基本补助同步到位。

    通过设立河(湖)巡查员,将进一步落实河湖基层巡查责任,努力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污水直排、流域范围内无垃圾、岸线内无违章建筑物、堤防无损毁的目标,打造河畅、水清、岸绿的河湖环境和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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