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促进人人公平享有;遵循规律,适度强化中央权责;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分类施策扎实推进等原则。通过改革,形成中央领导、权责清晰、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