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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刘树奇)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省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带头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审判机关一道共商维护公平之计、共解司法正义难题,同心协力推动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必将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此举也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在我省贯彻落实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