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彦哲
转眼间,大学毕业已有十个年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少了青春的锐气,多了岁月的流转,定睛细看,眼睛里那颗黑豆子还在隐隐闪烁。
十年前,因性格外向、偏爱文科,邻家哥哥和父亲就帮我选定了“新闻学”。那个时候的我压根儿就不知道新闻学是个什么概念,只知道以后可能会做记者,可以伸张正义,喜欢金庸、心怀侠义的我欣然接受了这个安排。
还记得,去学校报道时坐公交车,一对老年夫妇身穿破旧衣服,手拿大包小包,满脸沧桑怨气。好奇心十足的我了解到,这夫妇俩有这样那样的“冤屈”。当然,我没有帮上忙,只是悄悄塞给他们几十块钱,并暗暗下决心,以后我当记者了,要尽最大努力帮助这样的人。
上学后,老师传道授业解惑:一名合格的记者,具有新闻敏感性是基本素质,也就是常说的新闻眼。所谓新闻眼,就是从新闻要素中提炼出的主题思想。新闻不论长短,只要提炼出深刻的主题思想,就有了新闻眼,进而引起受众的关注与共鸣。而勇于追寻新闻事件背后的原因才是更重要的,这才是一个时代记录者应有的担当。
工作后,我来到了法院,拍照、写稿、策划活动等等,有“命题作文”,也有“突发事件”,“新闻事件”已经不再是纯粹意义上靠“新闻眼”发现了。那一位位真诚道谢的当事人,那竖起的一个个大拇指,那寄来的一封封感谢信,那送来的一面面锦旗……这些是我的新闻来源,虽然都是被动“发现”,但是当我听到或是看到这样的事件,我的眸子依然能够放射出光芒。这种光芒驱使我去挖掘事件背后的故事,找到故事的意义。
院长的新闻宣传理念也深深影响着我。他说,法院应该承担自己的社会担当,要通过新闻宣传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告诉他们什么样的行为是对的,什么样的行为是错的,这样整个社会才能朝着法治的方向发展。于是,带着 “新闻眼”,我一个庭室一个庭室地跑,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地筛,将有警示作用、普遍意义的案例,通过文字、声音、视频展现给读者、听友和观众。
十年了,当看到农民工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拿到血汗钱给媳妇儿打电话时,看到起诉离婚的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破镜重圆坚持给法官发糖时,我的眸子依然发亮,希望在将来的十年、二十年,我的眸子仍旧闪闪发光。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