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红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已近知天命之年,适逢检察机关恢复建院四十周年。回首自己的检察职业生涯,也是颇有感慨,四季春夏秋冬,人生几度秋凉。岁月的长河,经历了童年的涓涓细流,青年的波澜激荡,中年的浩荡宽阔,不改的是东流入海信念,不变的是守护正义初心。
1993年5月4日,是我终身铭记的日子,这是个青春芳华的日子。那天,我怀着惴惴不安和新鲜好奇的心情走进了武强县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入院后,我接到的第一个工作任务是整理档案,从组织沿革和大事记的编年中,我开始了解我们检察院的“前世今生”,一把尺子制表,一支钢笔写字,整理完我们检察院数载春秋。
铁肩担道义,做公平正义的守望者。1993年11月5日,我从办公室来到了起诉科,来到了我最向往的办案第一线。我协助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灭门故意杀人案。通过阅卷发现案情并不复杂,因为入室盗窃被主人发现,连续持刀杀死五人的恶性案件,我至今记得尸检报告中受害五人每个人二十多处刀伤,惊讶于人性之恶竟可以如此穷凶极恶。在提审时,嫌疑人带着镣铐面无表情,对罪行供认不讳。当时,我想这类“人渣”就该严惩不贷。后来,随着办案数量的增加,我渐渐体会到,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将之绳之以法,是我们的责任,在执法过程中,了解他的身世背景、性格特征、人生际遇,真正让他从内心认罪悔罪,即便是判处死刑,也要让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深忏悔,这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救赎。在起诉科六年的执法办案中每每回忆起来,有出庭支持公诉慷慨陈词的喜悦,也有因准备不足的自责懊悔;有顶着烈日下乡取证在田间地头做笔录的场景,也有察微析疑后印证自己观点的欣欣然……当然,最记忆犹新的还是和同事办理的公安局报捕故意杀人案,在我们阅卷提审下乡取证后,确认犯罪嫌疑人属于正当防卫,不予批准逮捕,这才避免了一起冤假错案,当事人赠送的“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大镜子就悬挂在我们科室,更是铭刻在我的心中。
妙手著文章,做公平正义的宣传者。2000年春天,我离开起诉科来到了政工科,在政工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其间,少了办理案件的辛苦奔波和意气风发,多了行政工作的烦琐细致和默默无闻,只要发自内心的热爱,工作就是美丽的,初心不改,十年的时间磨炼了耐心,丰盈了内心。记得刚开始接触文字工作赶一篇宣传稿件,用了两个星期时间,诚惶诚恐拿到我们县资深的记者也是宣传工作老前辈刘金英老师面前,他却严厉地指出文章的不足,明确说不能发表,自己心里又委屈,脸上烧着火。“知耻而后勇”,就这样一点点的积累,一点点的感知,学文如积沙,天长日久,略有所得。做文字工作多读书是基础,畅游书海,自得其乐。心静是写文章的前提,心动是做宣传的基础,自己若无动于衷,如何感染读者。把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与感动融入写作中是一个快乐的过程,也是提升自己的一个过程。
知行合一,做公平正义的传承者。2012年初,我走上了副检察长的岗位,德行、责任、能力、智慧八个字是对自己的要求,“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是对自己的鞭策,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是永远的初心和追求。我深刻地感受到走在前头,当好表率,带头学习实践,带头提升能力水平,行动的引领胜过万千的语言。当好指挥员也当施工员,带领大家持续奋斗,砥砺前行。细数起来,我院年轻的检察官已初试锋芒,我们侦监部连富军同志在全市侦监业务比赛中经过激烈角逐勇夺亚军;未检部魏云霞同志入选全省宣讲团,小未姐未检工作团队在我县家喻户晓;政治处干警宋爱华多篇作品在全国获奖,她本人也被评为“衡水市最美政法干警”……年轻的检察官正在茁壮成长,渐渐成为中流砥柱,我们的检察事业蒸蒸日上,特别是在刘晓燕检察长2017年到任后,她的严谨细致、身体力行的工作作风让我们懂得匠心精神,亲切谦和、和风细雨的性格让我们如沐春风。我们检察院全面发力、同频共振,在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评比中历史性夺得业务工作全市排名第一的殊荣,心中涌起的是自豪,心中积蓄的是力量。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二十五载的从检岁月,见证了我的成长,我也亲历检察事业的日新月异。几度春秋,不变的是守护公平正义的那份初心。
(作者系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