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王敬 )今年2月以来,黄骅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专业化审判模式,实现案件处理与化解的阳光化、智能化、便捷化。截至目前,黄骅法院已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672件,平均审理天数35.7天,同比缩短17.2天,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黄骅法院是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首批试点法院。该院于今年2月5日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抽调3名骨干法官,通过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N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3个审判团队,专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同时,简化审判流程,推行简化裁判文书,以专业化、流程化的审理,让道路交通纠纷案件办理提速增效。
黄骅法院“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于今年5月开始上线运行。在此基础上,黄骅法院加强工作联动,与公安、司法和保监等部门3次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进驻平台的职责,实现信息共享,从而形成以大数据为纽带,开展网上调解、网上理赔、网上诉讼,打造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调解、多方位保障的道路交通纠纷处理新格局。
针对道路交通纠纷中各部门调解、审判、理赔等各个流程标准不统一问题,黄骅法院规范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赔偿标准》,就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的16项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7项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制定详细的赔偿标准,并将赔偿标准嵌入“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确保类案同判。
黄骅法院“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的上线运行,实现了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一键理赔等业务的全流程在线处理与一站式服务。网上调解不成的纠纷,当事人可经平台直接网上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最大限度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道路交通纠纷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