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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

    本报7月30日讯 (省纪监)省纪委监委今天在官网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427人,已经作出党纪政务处分199人,正在审查调查22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142人;采取留置措施20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13人。省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典型案例。

    一、廊坊市安次区政协原主席杨广恒等充当杨玉忠涉黑团伙“保护伞”案。

    杨玉忠涉黑团伙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采取非法手段当选人大代表,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暴力拆迁、伪造印章等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

    廊坊市安次区政协原主席杨广恒接受杨玉忠安排的旅游,低价从杨玉忠手中购买房产,违规到杨玉忠实际控制的新城医院工作;廊坊市政府驻富士康廊坊基地特派员办公室原主任蔡华勇违规到新城医院工作。两人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向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安次区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打招呼,帮助新城医院办理审批手续,为杨玉忠“站台”、充当“保护伞”。杨广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相应降低其享受的退休待遇;蔡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市安次区环境保护局违规为杨玉忠出具环保证明,市行政审批局违规为新城医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造成同一执业地点审批两家医院的严重后果。安次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关庆月和党组成员、主任科员魏成顺,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李健、社会事业科负责人杨永涛、主任科员吴永利、副科长郭鹏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组织处理;市行政审批局局长田景红被责令作出检查。

    时任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杨税务派出所所长姚连涛,指导员贺晓红,副所长赵俊生、纪山成,收受杨玉忠财物,与杨玉忠黑势力团伙相互勾结,报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侦,充当“保护伞”。时任安次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孙玉文(已故)违规处置群众举报,导致杨玉忠涉嫌挪用资金问题未按规定受案立案。姚连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等处分。安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邢哲杰对查处杨玉忠涉黑团伙不力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安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友明和安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岳首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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