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寻求区党委、人大、政府等的支持,与区法院、监察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切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下花园区委办公室、下花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并印发了实施意见,为公益诉讼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该院分别会同区法院、区监察委制定了相关工作意见和实施办法,形成监督合力。
据悉,目前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结案8件。办理督促国土部门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案,为国家挽回损失3417万余元;办理税务机关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为国家挽回损失27万余元。通过诉前程序督促国土部门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案的经验做法,先后在全省、全市民行检察工作中推广,并获评河北省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胡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