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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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淮鑫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淮水泉: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玉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洪华美: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罗文彬:

    本院受理原告赵秀英诉被告罗文彬、李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太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成涛与被执行人成芝龙(公民身份号码:132401197204062272)、河北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标的金额约30800000元。

    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7)8号]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成芝龙、河北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有线索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311-85187036/18503266782。

    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依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10%支付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涞源县兰凤铁选厂、张兰凤:

    本院受理原告董文平与被告涞源县兰凤铁选厂、张兰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630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涞源县人民法院

    王城财:

    本院受理原告王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事项告知书、(2018)冀0630民初783号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上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涞源县人民法院

    梁浩浩:

    本院受理原告郭木生诉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由于原告郭木生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做鉴定,故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对原告郭木生的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并选定鉴定机构。逾期不到将视为同意原告郭木生做上述鉴定。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姜亚兰、李康、时今朝:

    本院受理原告焦护生、杨蕴慧、李民、刘俊峰诉你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刘明鸣、王利娜:

    本院受理原告潘海滢与被告刘明鸣、王利娜、付艳秋、吴延凯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824民初22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滦平县人民法院

    刘明鸣、王利娜:

    本院受理原告付艳秋与被告刘明鸣、王利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824民初23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滦平县人民法院

    赵向文、闫彩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世纪城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刘海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刘艳苓:

    本院受理原告王书秋诉被告刘继福、刘艳苓、裘艳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91民初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河北腾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钟乐章与被告河北腾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河北腾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沈美伶与被告河北腾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河北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林华与被告河北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王占英: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袁志刚、姚勤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晋州市人民法院

    高成兵:

    本院受理原告秘彩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晋州市人民法院

    张立云:

    本院受理原告张广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83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崔智辉:

    本院受理原告彭士显、牛涛、张亚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晋州市人民法院东卓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晋州市人民法院

    张海龙、张迪友: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广增、张迪友、张海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了(2017)冀01民终547号民事终审判决。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了(2018)冀民申29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可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民申291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德明: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秦皇岛市博恩贸易有限公司、石德明、唐山海港德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庞晓波:

    本院受理原告未少娟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冀0402民初34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邢台诚嘉高纤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你单位与申请执行人邢台市开发区卓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冀05执191号罚款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葛明亮: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学哲与被上诉人段雄阳及你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彦召:

    本院受理你与申请执行人北京盛元承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5执237号罚款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寒龙、刘明亮:

    本案受理原告宋彦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83民初1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晋州市人民法院

    李双龙:

    本院受理吴俊霞、白山诉李双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沧州市华奥不锈钢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刘洪苹:

    本院受理罗庆杰与杨仁刚、沧州市华奥不锈钢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刘洪苹、徐文峰、程同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乐市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钱领群与张增印、李建柱、安义锋及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本院(2018)冀01民再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树军: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淑花与被上诉人苏振江、张学亮、原审被告刘树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二O一七年八月七日作出了(2017)冀01民终6883号民事终审判决。杨淑花不服本判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了(2018)冀民申22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民申228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志艳: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志科与被上诉人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赵志艳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于二O一五年七月二日作出了(2015)石民四终字第00231号民事终审判决。李志科不服本判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O一八年四月四日作出了(2018)冀民申9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民申91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弘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宽裕贸易有限公司诉你、王元东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08民初532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张建勋:

    本院受理(2018)冀0108民初2467号原告河北宽裕贸易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凯雄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8)冀0108民初2468号原告河北宽裕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周增宅、程玉兰、周聪硕:

    本院受理原告农信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27民初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邑县人民法院

    邓保家:

    本院受理原告胡建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晋州市人民法院东卓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晋州市人民法院

    张青广:

    本院受理原告彭从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晋州市人民法院

    田新龙:

    本院受理原告李振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你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并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程彦英、赵海兵:

    本院受理原告涉县老四轮胎门市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涉县人民法院

    杜东海:

    本院受理的杜壮力与被执行人杜东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105执1473-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杜东海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62号宏丰苑9-2-602号房屋(证号:130013904)进行评估、拍卖,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我院司法技术辅助室选定评估机构,在选定评估机构后次日起第10个工作日上午11时到以上房产处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后第20个工作日上午9时到我院执行庭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接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如无异议,我院将对以上房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4日上午10时至2018年9月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6号冠诚苑7-2-1703号房产,建筑面积:121.19平方米。起拍价:210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85056085,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易县裕丰副食商店:

    本院受理原告高碑店市志宽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684民初1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关于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被申请人霸州市胜芳福兴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霸州市福昌实业有限公司、廊坊富沃德实业有限公司、霸州市盛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富沃德物流有限公司、王伯轩、薛玉蕊、王伯池、王晓冰、王伯新、李俊艳诉讼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10日作出(2018)冀01财保23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查封(或冻结)了被申请人财产如下:

    1、查封被申请人霸州市胜芳福兴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霸州市扬芬港镇杨一、扬三街、工业中心路北侧,土地证号为霸国用(2012)第130023-1号、霸国用(2012)第130023-2号、霸国用(2013)第130023-3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5月30日至2021年5月29日止)。

    2、查封被申请人廊坊富沃德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霸州市胜芳镇东方街、民强街、胜裕路东侧,土地证号为廊霸国用(2016)第00004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5月30日至2021年5月29日止)。

    3、查封被申请人廊坊富沃德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霸州市东段乡、牛百万村,土地证号为霸国用(2014)第110111-1号、霸国用(2014)第110111-2号、霸国用(2014)第110111-3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5月30日至2021年5月29日止)。

    4、查封被申请人霸州市盛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霸州市东段乡、何家堡村,土地证号为霸国用(2011)第110081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5月30日至2021年5月29日止)。

    5、查封被申请人王伯新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怡海花园富润园5号楼3层306的房产,房产证号为京房权证丰私字第18635号项下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5月31日至2021年5月30日止)。

    6、查封被申请人王伯新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一里28号楼1层2-101,房产证号为京房权证丰私字第145060号项下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5月31日至2021年5月30日止)。

    上述财产(1-6项)在查封期间内,由被申请人霸州市胜芳福兴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富沃德实业有限公司、廊坊富沃德物流有限公司、王伯新、霸州市盛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未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财产有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妨碍执行的行为。因上述被申请人电话联系不通,经营地址不详,通过邮寄的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冀01财保23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财产清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宝、赵金兰: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阳原县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727民初341号、(2018)冀0727民初3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原县人民法院

    王志志:

    本院受理原告孙立霞与被告王志志、福清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冀0983民初2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黄骅市人民法院

    刘永革:

    本院受理河北临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村支行诉你与秦荣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秦荣章负连带责任。因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手续,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临城法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城县人民法院

    赵志:

    本院受理原告刘建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581民初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宫市人民法院

    河北天韵陶粒热电有限公司、张峻璞:

    本院受理南宫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北天韵陶粒热电有限公司、张峻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581民初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宫市人民法院

    刘永福、刘春祥、刘翠芹、刘汉付: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建新、纪广铁诉被告刘永福、刘春祥、刘汉生、高士丰、刘翠芹、刘汉付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迁西县人民法院

    李学申:

    本院受理周兴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534民初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河县人民法院

    张风强:

    本院受理原告赵运涛与被告泰华锦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风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作出(2018)冀0528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因泰华锦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泰华锦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届满后的十五日。

    宁晋县人民法院

    张风强:

    本院受理原告杨现辉与被告泰华锦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风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作出(2018)冀0528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因泰华锦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泰华锦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届满后的十五日。

    宁晋县人民法院

    喀什鑫宏线缆有限公司、金钱鹏: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森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喀什鑫宏线缆有限公司、金钱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528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晋县人民法院

    王国强、杨琳怡:

    本院受理武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民事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503民初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刘春铁:

    本院受理原告迁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及王久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迁西县人民法院

    李玉彬、孙营营: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1102民初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王堃、王珊、贺峰:

    本院受理原告王颖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1102民初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刘鹏:

    本院受理蔡彤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1182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州市人民法院

    王志军、米云伟:

    本院受理原告王吉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33民初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县人民法院

    程立勇、孟丽丽:

    本院受理原告刘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33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县人民法院

    杨健:

    本院受理原告刘中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33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县人民法院

    徐立特、徐力永、李召: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赵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33民初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县人民法院

    米军超: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张广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撤回对米云伟、米旭辉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赵县人民法院

    郝云静:

    本院受理原告常立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8)冀0133民初1520-1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案件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赵县人民法院

    梁文利: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龙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33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县人民法院

    张志敏、苗艳红、邯郸市大可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道和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浴新大街支行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河北屹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瑞日増辉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冀0427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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