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鲍娜军
大数据、人工智能、解放双手、单兵装备……这些富有科技含量的词汇,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绑在一起,时刻让参与者感受着新鲜的时代气息。公平公正服务群众、精准办案提高效率,检务办案区已经是快、精、近的“智慧检务”实战场。
解放双手
“快”中赢了时间
“侦监工作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我们这群‘不停歇的人’,现在借助智能语音识别录入系统,在‘快’中赢了时间,也换了心情。”在裕华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曹向荣如是说。
侦查监督科是检察院的重要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以及侦查活动监督。根据法律规定,侦监部门自接到公安机关逮捕申请后,只有短短的七天时间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这要求侦监人必须时刻严阵以待,高质高效处理案件。
犯罪嫌疑人焦某伙同杨某(已处理)等人,在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的一个更衣室盗窃现金18000元和一部手机。随着嫌疑人焦某的到案,石家庄警方于今年4月8日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三天后的4月11日,裕华检察院对焦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与以往相比,在侦监环节,节省了至少两到三天时间。为此立下“头功”的,就是一套智能语音识别录入系统。
语音识别录入系统,是一套全新的检务工作辅助系统。其“能听会说”,会自动采集语音并转化为文字,实现语音代替文本输入,将笔录和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说”出来,大大节省了手写笔录的时间。如今,这一系统已应用于裕华检察院办公语音转写、远程提讯语音转换、检委会会议记录等方面,在跑赢时间的同时,也把一些办案一线的老同志从“一指禅”“二指禅”的窘态中解放了出来。
解放大脑
“精”中助了办案
2018年7月3日,就宋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嫌疑人。
审查中,检察院办案人员通过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设置关联功能,将宋某的供述及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设为关联文件,重点审查“宋某是否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交”这个关键点。结果发现,证据中只有被害人的陈述证明,没有其他佐证。
办案人员点击添加批注功能、标签功能,对被害人陈述内容的矛盾点,用批注方式标记,注明“存疑证据”。随后的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该案时,办案人直观、便捷地展现、分析了该份笔录存在的矛盾点、疑难点,并运用系统中案件对比功能、添加关注功能,翻阅之前关注的智慧辅助办案系统内疑难强奸案例,对关键证据加以对比。最终,经讨论确认宋某涉嫌强奸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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