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人民检察院受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因故意伤害罪而被附条件不起诉的郑某开展异地帮教考察。近日,康保县检察院已完成对郑某的帮教考察。
据悉,17岁的郑某系康保县人,因琐事与同学发生争执,进而大打出手,导致被害人轻伤。因郑某初次犯罪,认罪态度好,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案发地怀安县检察院为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虑到郑某的父母均生活在康保,结合郑某的意愿,康保县检察院接受委托后,积极探索异地帮教考察模式。 何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