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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英杰 石志军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省检察院和沧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标准大力度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实现文明创建和检察业务同频共振,在社会各界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该院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殊荣,连续四届荣膺“全省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赢得“全国文明单位”桂冠,2017年经复评依然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至今。
突出政治统领,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正确方向
把政治建设放到文明创建工作的首位,突出组织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沧州市检察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处级干部参加市委“理论自习室”,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市院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十九大精神,撰写心得体会文章50余篇,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浩撰写的《以“五个突出”开创检察政治工作新局面》的体会文章,被最高检《检察队伍建设》刊登。市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浩任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创建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责任清单。
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沧州市检察院结合内设机构整合情况,重新改选了党支部,配齐配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制定了考评办法,创新完善了具有检察特色的党建工作平台,层层压实精神文明创建的责任。
突出创优标准,着力打造文明创建工作的升级版
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以“务实+创新”的理念,以“传统+现代”的方法,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沧州市检察院高质量开展道德讲堂活动,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形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在重大节庆日,开展升国旗、唱国歌、党员干部宣誓等主题活动,激发广大干警的爱国情怀和努力做好工作的昂扬斗志;积极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并将他们的事迹制作成“善行功德榜”在市院机关大厅展播。两年来,市院机关先后涌现出“全省模范检察官”杨洪星、全市“十佳优秀共产党员”董晓玲、“运河好人”尹冲等一大批模范人物;市院干部处荣获全市“青年文明号”,共有20个集体、3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历年的“八一”建军节期间,沧州市检察院都组织机关军转干部到荣军疗养院看望为祖国解放事业做出贡献的“老荣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包括院领导在内的数十名干警积极参加;“三八”妇女节期间,选派6名优秀女检察官组成“木兰有约”法律讲师团,深入机关、企业、社区进行普法教育;组织检察干警参加“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捐款活动,两年共计捐款76000余元;在宪法宣传日,市院领导干部带领业务部门检察官,到街道办事处等地进行法治宣传;通过开展机关趣味运动会、青年干警户外拓展训练等文体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检察队伍呈现勃勃生机。沧州市检察院先后获得市直机关乒乓球团体赛优秀组织奖,拔河队荣获沧州市第四届百队千人拔河比赛第十名、雪地拔河比赛第二名。
突出检察特色,实现文明创建和检察业务同频共振
坚持把文明创建活动融入检察工作中,把文明创建成果体现到服务发展大局上,通过开展具有检察特色的党建活动,评选各种先进典型,开展“做守法信法群众贴心人”活动,为奋力开拓“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建设新局面交出合格“检察答卷”。沧州市检察院制定实施依法保障经济强市建设、积极对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他们把常规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把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相结合,把加大监督力度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侦查监督工作名列全省第一,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进入全国前列,沧州市院和3个基层院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调查,沧州市检察院共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78件,监督纠正的黄骅齐家务乡污染地块案、新华区部分幼儿园食品安全案、盐山自备井用水安全案,受到当地群众的高度赞誉。科学配置检察权,保障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树牢正确遴选导向,激发检察人员提升专业素能的热情;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打造实体公正程序规范效果良好的法治产品。开展“检察长亲历办案出庭月”活动,两级院入额领导干部共办理各类案件2263件。司改“八到位”的做法被市委和省检察院相继转发。深入实施基层院建设规划,开展“一院一策解难题,一院一品创特色”活动,运河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八化”建设示范院,东光、盐山、献县等3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八化”建设先进院。
突出服务民生,在扶贫攻坚中展现检察新作为
在扶贫攻坚中,沧州市检察院与东光县于桥乡大生庄村结对帮扶,先后落实260余万元资金解决实际困难,帮助该村整体脱贫,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感谢沧州市检察院的帮扶,大生庄村民自发赠送了“精准脱贫建设新农村,情系百姓最美检察人”牌匾。沧州市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杨润平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优秀驻村第一支部书记,庄后胜被评为“全省扶贫工作先进个人”,高培杰被评为“全市扶贫工作先进个人”。沧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浩负责包联东光县南霞口镇仓于村,他多次深入农村调研指导、嘘寒问暖,亲自协调扶贫资金20余万元,为该村脱贫致富出主意、指方向、强帮扶。
沧州市检察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走千楼访万家、创文明城市”主题活动,与位于新华区的广厦社区结对共建,多次组织干警到社区开展“文明进社区”“法律进社区”活动,帮助整治社区环境,增强居民守法意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突出规范管理,树立公正高效严谨的机关新形象
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确保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基础工程。沧州市检察院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党组书记主责、纪检组长专责、其他党组成员分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有人研究,重大任务有人落实,重大事项有人监督。抓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结合检察机关实际,以严格请销假制度为抓手,整顿工作纪律;以严肃的通报制度为抓手,整顿会议纪律;以点穴式检查为抓手,整顿值班纪律;以精准督导、限期“要账”为抓手,提高办事、办案的质效;以开展政务礼仪培训、窗口单位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提高检察人员素质修养。
在检察文化建设中,沧州市检察院凝聚了以“崇法尚德、追求卓越”为主题的沧州检察文化,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软实力”。在机关办公楼内,先后建成以“魅力沧州”“廉政文化建设”等为主题的5条文化长廊,起到了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效果,受到市委领导的高度评价,被市委宣传部命名为“文化之城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