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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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工资不成生怨恨 毁坏他人财物触刑律

    日前,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对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5月中旬,张某在王某的工厂打工。工作不到一个月,张某提出辞职,并向王某讨要工资。因为工作期限问题,王某未将工资当场结算,张某便把王某的汽车砸坏,造成王某汽车前机盖、前挡风和左侧玻璃、左后视镜等地方不同程度受损。当天晚上,张某还在工厂的墙上、大门上用蓝色喷漆写下“还钱”二字。事隔几日,张某又如法炮制,先后用喷漆在王某的货车上喷了“还钱”字样,在货车的后视镜、车门上喷漆,还将王某工厂两个大门的锁眼用胶水堵住,晚上向王某的厂内扔砖头,并先后两次将工厂内的玻璃砸坏。

    安平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张某因为工资问题与雇主发生纠纷,未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而是泄愤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件正在审理中。      赵泽民 杨进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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