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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身边的池塘就变了,水面干净了,臭味没有了,环境变美了,周围的群众由衷地称赞——
□ 文/图 本报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段宏杰 魏宁
这两组图片选自同一个地点——文安县新镇镇政府南面一个坑塘,对比却是如此强烈:前两张垃圾遍地,满池污秽;后两张一池清亮,碧波荡漾。谁能想到,这一变化仅用了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之所以会有如此令人惊喜的变化,得益于当地检察机关的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5月9日,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新镇镇政府南面一坑塘存在严重环境污染情况。该院迅速组织检察干警进行实地调查。经勘查:该坑塘位于新镇镇政府南500米处,坑塘内约四分之一表面为芦苇,其余均为水面,然而四分之三的坑塘水面都被塑料泡沫、矿泉水瓶等诸多生活垃圾覆盖,同时漂浮大量重色油状物,时有气泡冒出,恶臭逼人。坑塘南、西、北三侧有大量厂房,东侧紧邻居民区。
为保护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文安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新镇镇政府发出坑塘整治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
接到检察建议后,文安县新镇镇政府高度重视,联合农业办、环保所成立坑塘督导治理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坑塘治理方案。首先对坑塘周围是否存在企业排污口进行地毯式排查,排除了企业非法排污情形,随即对坑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一个多月后,文安县检察院收到新镇镇政府整改回复:新镇镇政府筹集资金20余万元,共清理坑塘水面、岸体垃圾180余吨,周边安装围挡900米,设置环保警示牌16块,最终使水质状况明显好转。整治后该坑塘水样经文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PH值、色度、COD、氨氮数值均达标。
如今,这个昔日的臭水塘旧貌换新颜,周边芦草葱茏,环境优美,成为人们休闲遛弯的好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