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巧莲
中国人不愿意打官司,传统观念追求的是“无讼”。但时移世易,科技发展,商业进步,城市化进程迅速,旧有道德观念和新生法律意识此消彼长,终于,礼俗社会逐渐变成法理社会。
但建设总滞后于需要——在中国当前阶段,旧有信仰、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被打破,尚未完全建立起健康、崭新、适应法理社会的契约精神、理性意识和法治伦理。由此,案件愈来愈多,矛盾愈演愈烈,一纸判决易下,“疑者释、枉者伸、暴者化、诈者服”颇难。
因此,工作时间越长,我越陷入一个问题的思索:法律,除了规范、强制作用之外,有没有一个办法可以培塑社会精神伦理,起到四两拨千斤、举重若轻的作用?
从2009年开始,我所在的法院找到了一个抽丝剥茧的线头儿。这就是强调教育和指引作用的婚姻家庭专业法庭。
我这样理解这个法庭建立的理论基础:家庭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还是未来社会的孵化器,社会的未来——孩子,总是在家庭中最先习得情感和一切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方式方法。孩子若生长在和睦家庭,则获得的爱、帮助、信任,会反推于社会;如成长在痛苦家庭,则得到的伤害、背叛、压制、冷漠,同样也将反推于社会。当孩子成人时,就不再单纯属于家庭,而更多地属于社会。所以,看不见的情感,是维系人与社会之间的重要纽带。一件纠纷,如果只关注公平,往往会在事实清楚的同时,伴随着感情的恶化甚至破裂。而孩子还不会表达自己的感受,情感又最难以说清,所以最重要的内容,在法庭上“隐形”了。如果漠视这些看不见的内容,就可能在得到公平的同时,衍生“恨意”和“恶意”,对家庭、社会产生长期的、隐藏的,又是难以消弭的后果。
婚姻家庭专业法庭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其由专家型法官,专门审理涉及伦理、道德、亲情的离婚、赡养、继承类案件,这样的法庭审理,不以结案为唯一评判标准,而更重视家事中这些看不见的重要内容,致力于审判的治愈性。
这样的法庭,要求法官高度关注“家事”,从琐屑、微小、具体,难以取证、没有标准的陈述中,凭借多年的法律经验、专业知识、阅历和睿智,以最大的善意和宽容,去理解双方当事人,寻找巨大分歧中交互的可能,去关注结案之后可能面临的有形无形的伤害,并帮助把伤害降到最低。
我们的婚姻家庭专业法庭,在审判过程中进行了扩展和延伸,所谓“奉行乎法而实不拘于法,变通乎法而究不背于法”。
我们布置了温馨的家事审判室,希望离婚的双方能在最后一刻也平心静气好合好散;提出了“婚姻考验期制度”,希望给冲动的婚姻问题踩一下刹车,有一个缓冲的冷静期;实施了“离婚风险提示”,希望当事人充分考虑离婚的成本代价;与医院精神卫生科建立了友好关系,希望从心理健康的角度沟通孩子的归属意愿;与市妇联等达成了长期合作,希望给弱势群体一个长期、稳定的支持和保护……
从2009年至今,婚姻家庭专业法庭一路摸着石头过河,边探索、边前行,回望这一路的摸索前行,不由让我常常想起美国气象学家提出的蝴蝶效应:一只南美洲热带雨林中的蝴蝶,扇动几下翅膀,将在两周以后,引起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借此来表述“一个微小的误差随着不断推移将带来巨大的后果”。
每一个家庭,都是一只社会的蝴蝶,它美丽而脆弱,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广泛、后果巨大。
我们的法院,也是一只蝴蝶。在近10年婚姻家庭专业法庭探索中,它最大限度地去保护和涵养每个人心中良善的种子。虽然微小,但我相信,如此坚持下去,终会汇聚成一条法治精神伦理的长河,以良法善治引领公众的美好生活。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