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世瑞)近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创建“无讼乡镇”活动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全市法院积极探索“一乡镇一法庭”建设,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依法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纷争,使辖区内无诉讼案件或诉讼案件明显减少,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贡献法院力量。
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要求5个方面,对创建活动作出明确规定。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无讼乡镇”网上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包村法官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梳理、研判,制定解决方案,及时处理。要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依法及时做好司法确认工作,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助力调解工作开展。要积极探索委派调解、委托调解、购买调解服务等多种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要在组织、人员、物质等方面对创建活动予以充分保障,并严格考核,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