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兰华
近日,一起污染环境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3月份以来,张某某在自己经营的养牛场内非法进行“小电镀”镀锌加工,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入了厂房后的渗坑内。经检测,其排放的废水含有铬、锌等重金属,远远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严重污染环境。
景县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案件报捕后,景县检察院于5月16日依法快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