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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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法院利用“互联网+”技术
探索建立道路交通 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

    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苗晶晶)张家口法院探索利用“互联网+”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解决机制,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便民利民纠纷化解格局。

    建立信息平台。张家口法院利用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打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信息平台。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理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垫付及追偿、法律咨询等业务的全流程在线处理与信息共享,实现纠纷公正、高效、透明处理。

    加强共同协作。构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和人民法院预防化解道路交通纠纷的协同工作格局。依托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会同司法行政部门、保险监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建设专业化交通事故人民调解队伍,打造人民法院网络审判队伍。

    确定试点先行。以省法院确定的张家口中院为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试点单位为契机,市中院确定了四个基层法院为此项改革的试点单位。试点法院先行先试,不断处理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普及。同时,统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裁判尺度和赔偿标准,实现纠纷全程可视化、阳光化、智能化,加快诉前处理与纠纷化解,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提升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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