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武碧雯 翟浩) 近日,馆陶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韩某听说从外省运送并处理废油渣能赚钱,于是找到需要处理类似垃圾的岳某。两人商定,由岳某负责雇车从河南某处运来废油渣,韩某负责找地方倾倒,岳某支付处理费。随后韩某又联系于某、蔡某在武安寻找大坑。去年9月16日,在韩某居中联络,于某、蔡某安排下,岳某将废油渣倾倒在武安市某村的大坑中。经鉴定,倾倒的废渣、废液为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危险废物,现场发现数量至少有26吨,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2018年4月,馆陶县公安局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馆陶检察院经审查,认为4名犯罪嫌疑人为谋利,明知工业废物不能擅自倾倒,仍然跨省运输并非法倾倒,致使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遂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