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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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调解 上门办案
武邑县法院快速办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 王宣

    近日,武邑县人民法院法官创新办案思路,通过电话沟通、微信对话,将远程调解和上门巡回办案两相结合,顺利快速办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被告当庭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

    某桥梁配件公司与赵某多次发生业务往来,赵某尾欠其货款62500元,长期拖欠不还。某桥梁配件公司到法院起诉后,赵某长期外出务工,造成案件一度无法送达。过完年以后,武邑法院的办案法官再次到被告住址衡水彭杜乡某村进行送达,终于在见到了回家过年的赵某。但赵某对原告起诉他一事异常抵触,拒收诉讼材料,明确表示绝不配合。办案人员最终依法留置送达,并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整个送达过程。

    被告因厌讼情绪导致的一系列不配合举动,并未动摇办案法官调解结案、定纷止争的决心,办案法官多次耐心与被告电话沟通,终于使被告转变态度,承认了错误,积极配合法院工作。随后,办案法官继续通过电话沟通、微信联络等方式进一步对被告进行说服劝解,并电话联系原告,综合两方当事人意见,协调被告还款事宜。通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原告自愿做出让步,被告也表示积极还款,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被告外出打工,到庭调解成本高,为了快速解决纠纷并减轻当事人讼累,办案法官与被告电话沟通好调解事项并经微信确认调解内容,且被告明确表示让其母亲代签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并给付原告部分货款。考虑到被告母亲因家中有年迈老人及孩子需要照顾,出行不便,3月14日,办案法官协同其他办案人员提前准备好调解材料,驱车几十公里,在被告母亲家中完成调解工作。被告母亲当即将30000元欠款直接交付原告,剩余部分货款在调解书中也明确了履行期限。被告及其母亲感念承办法官的不辞辛苦、耐心执着,不但与原告冰释前嫌,更是承诺一定在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将剩余货款一次性偿还原告。原、被告均对办案法官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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