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楠) 近日,保定市人大和政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启动有关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用实际行动服务、支持雄安新区建设。
据了解,保护范围、法律责任、执法主体界定后,白洋淀上游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真正实现从支持雄安到借势雄安发展保定的跨越。立法工作启动后,该市法治办将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力投入到地方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立法调研的积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审查修改,并积极做好立法协调工作,维护法治、政令的统一。此次立法,将在内容上注重因地制宜,充分体现地方立法 “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充分考虑保定市实际,在法律责任的设计上,既考虑上位法类似行为的处罚种类和额度,防止畸轻畸重,又对违法情形进行分类,防止过大的自由裁量幅度。同时,明确执法主体责任,从立法层面明确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及部门的职责范围,落实责任制,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权责不清、执法推诿、效率低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