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赵秋承)日前,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对外发布2017年度全市五大高发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五类交通违法行为总量高达29.9万次,占总违法量的25.95%,位列衡水全市交通违法行为总量前五名。
据悉,衡水市五大高发交通违法行为单类违法量均在4万次以上,且均可通过优化驾驶习惯予以避免。交管专家分析,“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是指进入导向车道,未按导向箭头方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通俗地讲就是驶入直行车道左、右拐弯或者驶入左、右转车道后直行。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主要的违法情形是违法停车、闯禁行等。
民警表示,部分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对交通标志标线观察不够细致,“只开车不看标志”。另外,路面车流量较少时,驾驶员存在驾驶陋习、图方便走“捷径”,是造成五大交通违法高发的诱因。
交警提醒,驾车出行时要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标志,不随意变更车道、压线行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可有效避免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