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栗晓烁 通讯员 刘军)为加强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进公民身心健康,近日,石家庄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市法治办公室提交的《石家庄市公园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城管部门设为公园管理的行政处罚主体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园林绿化行政处罚权由园林局划转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行使后,造成实际执法主体与政府规章的规定不一致。对此,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实施公园管理过程中行政处罚工作。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管理工作。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管理工作。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国土资源、规划、住建、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公园管理工作。
同时,规范了公园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衔接问题。公园管理机构在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时,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协助做好现场调查、证据收集和违法性质认定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实施处罚后1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处罚结果函告公园管理机构。
规划景观建设,推进海绵型公园建设
针对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办法》规定,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可能影响公园周边景观环境的建设项目,实行严格控制,并划定一定范围的景观控制区。并规范了合理利用公园地下空间修建停车场问题。要求合理利用公园地下空间,按照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地下停车设施等市政工程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影响公园的使用功能、整体景观及植物正常生长。
此次修改的《办法》还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了规范,其中规定,公园建设应当在确保公园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消纳自身雨水,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积存、渗透和净化,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推进海绵型公园建设。
加强管理,提倡公园建立电子档案
公园应当设置科普、法治、文明等内容的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维护良好。提倡公园建立电子档案,设置含二维码的植物标牌,提供无线网络服务,开展相关内容宣传,方便公众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查阅相关知识和资料。
另外,《办法》补充规范了有关施工避让、安全应急、举办活动、出入口秩序、禁止性行为、公园服务等方面内容。同时,对公园内部分禁止行为进行了补充,如噪音污染、甩鞭子、打陀螺、放风筝、开办私人会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