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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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守望公正
——记安国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董晓春

    □ 本报记者 刘彬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董晓春默默地信守着这个理念。

    董晓春是安国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2016年成为我省第一批员额法官。

    坚定信念扎根基层

    “董法官,非常感谢你。这么多年的问题在你这里解决了!”拿到案件款后,年近花甲的李大娘向董晓春深深地鞠了一躬。这一幕,发生在7年前董晓春参加工作不久。老人的这个鞠躬,深深烙印在董晓春的心里。

    老老实实做人,本本分分做事。当年参加工作离开家乡山西大同时父母的叮嘱,犹在耳畔。公平公正裁判每一起案子,不让老百姓在法庭上窝心,成为她内心的誓言。

    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李大娘因同村村民拒不偿还其5000元借款,将该村民诉至法院。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辩称欠条不是其所写,经法庭释明后仍不同意申请笔迹鉴定,还对原告恶语相向,原告气得当场昏厥。见此情形,董晓春立即制止被告并对其训诫,同时安抚原告的情绪。在言谈中,董晓春了解到了借款发生的具体时间和情况,从庭审情况来看,借款事实也比较清楚。于是,她对双方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拿回欠款后,李大娘激动不已。

    老百姓的认可,让董晓春深受感动,也让她坚定了扎根基层的信念。

    明辨是非还原真相

    “别吵吵了,董法官来了,让董法官给评评理!”说话的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张某,“欠债还钱,如果连欠条都不能证明欠款关系,那以后还怎么做生意?”被告陈某也激动地说:“之前,我是不是去你店里还过款,你媳妇收下钱说,找到欠条再撕了就行了,没想到你们竟然拿着欠条告了我!”法庭外,双方当事人吵得不可开交。

    董晓春把双方都请进了法庭,在背对背调解过程中,董晓春发现被告言辞中存在漏洞,但没有直接揭穿其谎言,而是委婉指出,并耐心劝说,让被告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被告当即表示:“董法官,我听你的!”随后拿出欠款。

    原来,被告自知现有证据对他不利,已做好败诉准备,本打算在法庭宣判时将钱砸给原告,跟他拼一把。没想到,他在听了董晓春的劝说后,很受触动,愿意主动履行。原告看到了被告的诚意,自愿放弃了一部分诉讼请求。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在审理民事诉讼纠纷中,一些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证明力较弱,导致案件扑朔迷离,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这对法官公正裁判无疑是个挑战。在这个时候,董晓春总是不怕麻烦,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寻找证据,形成证据链。她宁可自己累些、辛苦些,也决不让好人在法庭上受到委屈。

    用心调解案结事了

    “这是房顶,到处都是漏过雨的痕迹;这是阳台,因为受潮墙皮已经脱落;这是墙体,裂了这么宽的缝隙;还有家里的家具,也因为漏雨泡坏了……”某小区业主刘某从手机中找出多张照片向董晓春展示。

    这是2017年春天,董晓春受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开发商因业主刘某未支付房屋尾款提起诉讼。庭前送达时,业主觉得自己很冤,情绪激动,辩称其购买的位于顶层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其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均未能解决。

    “出现了这么多的问题,每次找他们都相互推诿,现在可好,倒把我起诉了。不是我不给钱,只要这些问题解决了,这钱我一分都不会少!”刘某说。

    董晓春通过分析案情,认为被告已提出房屋质量问题抗辩,就应申请对维修房屋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评估,扣除维修费用后,才能确定被告应给付房款的数额,这样不但会产生高额的评估费用,而且审理期限也较长,只有调解才是双方共赢的结案方式。

    她决定将拖欠房款问题与房屋质量问题一并解决。经调解,原告同意赔偿被告部分损失,在诉讼请求中予以折抵,被告也同意调解,但要求的赔偿较多。董晓春继续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一点点地缩小双方诉求差距,最终促成了调解。原告追回了房款,被告挽回了损失,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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