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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确保队伍充满激情和活力
岁末年初,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仍旧忙着准备2018年全省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考核工作。
根据常态遴选意见,今后我省每年将组织一次全省入额考试考核,成绩一年有效;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入额面试审议,基本实现了员额退出和补充员额同步开展。此举标志着我省已经建立起员额法官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常态遴选意见规定,对于拟入额人选的任职资格,坚持从严把关,认真审查是否违反“硬杠杠”,比如“原办案骨干调入非办案业务部门五年以上的,需要回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一年方可入额”“拟入额人选近三年的考核为称职以上,未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的,才有资格入额”等等。
遴选委员会负责把好员额法官检察官入口,严把政治操守关、专业素养关、公平程序关,真正把专业水平高的人选出来,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能者上、劣者汰”,必将是常态遴选机制催生的常态现象。常态遴选意见对我省员额法官检察官的退出情形进行了明确界定。对员额内法官检察官退休、死亡、调离等自然退出情形,本人提出自愿退出以及年度办案量不达标、行政入额人员三个月未调整职务和岗位等强制退出情形,每个季度末要报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备案,由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及时掌握,便于及时补充。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我省还将完善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的体制机制建设,推出配套性、规范性、具体化的工作意见,为今后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