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哲 通讯员 范吉英
新春佳节,千家万户沉浸在合家团圆的喜庆氛围之中,行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们却还惦记着年前未执行的几个案件,并在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三连续攻克了两起执行案件。
行唐县某蔬菜养殖合作社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0.6万余元,工人们多次讨要无果,曾向乡政府反映,也到县里上访过。在有关部门的引导下,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先后立案4起。案件审结后,被告未履行义务。13名原告一同向县法院提起执行申请,2月6日(农历腊月廿一)一立案,执行人员便向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节前短短的几天时间里,执行人员三次去找被执行人张某,其家人总以人去外地或没在家敷衍搪塞。
农历除夕,各单位都放假了,坚守岗位的执行人员背负着农民工兄弟的重托再次出发。接近中午时分,执行人员突然出现在张某家中,将张某逮个正着。张某以无力偿还为由不履行义务,执行人员见到他家的境况,认为张某确实当下拿不出钱来偿还工人工资,于是就近招来申请执行人。这些申请人多是张某的乡亲,对张家的处境均比较熟悉。经过一番工作,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列出了还款计划。当执行人员回到法院时,已接近傍晚时分。
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三)上午,正在值班的执行人员,突然接到一位知情人的报告:被执行人窦某现正在某村里。此人作为一起债务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是被法院列入黑名单的一名“老赖”,节前在法院组织的几次较大的执行行动中都未能找到他。机不可失,执行人员迅速集结,快速出击,直赴窦某落脚点,一举将其抓获并带回法院。由于此人仍然拒不履行义务,办案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送”进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