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张研: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研、曼志刚、胡加金、张志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824民初27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滦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田伟菊:
本院受理原告薛永生诉被告田伟菊、李瑞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727民初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默锋、朱彦书:
本院受理原告陈利辉与你二人及张拥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184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二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乐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绅成:
本院受理原告冯如章诉你(王绅成)、石文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184民初4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乐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何建平与刘雪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刘雪占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458号海天花园21栋4单元1201室及仓房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及详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1/19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无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解玉龙、解彩莲:
本院受理原告仝明路诉被告解玉龙、解彩莲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极县人民法院
公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经复查已于2017年11月15日作出(2017)冀石太复字第07号《公证复查处理决定书》将本处出具的(2014)冀石太证民字第7193号公证书撤销;已于2017年11月16日作出(2017)冀石太复字第08号《公证复查处理决定书》将本处出具的(2014)冀石太证民字第8041号公证书撤销;已于2017年11月21日作出(2017)冀石太复字第10号《公证复查处理决定书》将本处出具的(2014)冀石太证民字第4847号公证书撤销。被撤销的公证书自始无效,不具有证明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