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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潇
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处理了一起“老赖”亲友暴力阻挠执法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3月3日,韩某与杜二某受杜联某的指派,由杜二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去山西拉货。行至榆社县境内时车辆侧翻,导致韩某受伤,后经鉴定伤残等级为二级。山西省榆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杜二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杜联某和武某系重型半挂车实际车主,韩某及杜二某系杜联某、武某雇佣的司机,杜联某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和生活费后,至今未对韩某损失进行赔偿,故韩某将杜联某及武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杜联某、武某赔偿韩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杜联某、武某未履行义务,韩某向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杜联某、武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置之不理,武某甚至为了躲避执行长期隐匿行踪。
2017年12月4日,法院接到线索——被执行人武某在其磁县台城乡某村的家中,其名下被查封的轿车也在其家门口。执行局迅速出动,赶到武某家门口时,执行人员果然发现武某家门前停放有白色轿车一辆。然而,经过长达数十分钟的敲门,武某家始终紧闭大门。执行法官张波尝试通过武某邻居家爬上围墙观察其家中是否有人时,发现武某家中的梯子已经被放倒。
在此期间,法院合法、正当的执法行动遭到周围群众多次阻挠。在法院扣押被执行人武某的车辆时,武某的亲戚武某爱、武某林等人带头哄闹,并对执行干警推搡扯拽,阻止正常拖车,甚至对执法干警大声辱骂、暴力威胁。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一名干警的眼镜被损坏、一名法警的警服被拉扯损坏,武某爱等人还抢夺法警录像用的手机,并将手机摔坏。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执行人员迅速反应,对武某爱、武某林果断拘留,随后送往峰峰矿区拘留所。在强大的执行震慑压力下,武某爱、武某林对自己暴力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表示真诚悔过,并主动要求赔偿执行干警的财物损失,二人被司法拘留。
对于被执行人武某的拒执行为,法院将以涉嫌拒执罪依法移送峰峰矿区公安分局进行侦查。
提醒
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及扣押财产,属于国家机关依法履职的公务行为。武某亲友暴力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再一次为“老赖们”敲响警钟:不论任何人采取任何方式故意阻碍执行人员依法执行的脚步,都将面临法律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