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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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芳:把群众的事放心头

    □ 本报记者 鲍娜军

    “把群众的事放在咱心头,工作起来始终有干劲儿。”说这话的是高邑县万城镇司法所长王雅芳。

    王雅芳今年40岁,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朴实、干练。她扎根基层,善于调解矛盾纠纷,在乡镇司法所长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1年。当地百姓都称她“咱家女所长”。

    她能随口说出当事人的情况

    乡镇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广,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都在业务范围内。为把自己锻炼成“多面手”,工作之余,王雅芳常常留在宿舍,静心学习相关法律条文,详细整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档案1000余卷,形成工作笔记20余本。就这样,她练就了一手过硬的基本功。许多当事人的案情信息、家庭情况、详细住址,甚至联系方式,她都能随口说出。她还时常到村里做宣传、调矛盾、解“疙瘩”,拉近了和群众的距离。

    大胆创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11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让王雅芳深深认识到:不学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是引发民间纠纷的根源。多渠道普法,帮助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王雅芳大胆创新,通过公开调处民间纠纷、召集群众现场说法等宣传教育活动,使万城镇的普法宣传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三八”妇女节,她配合妇联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五月,她进村宣讲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半年时间,王雅芳和镇里一同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次,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义务咨询8期,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110余人次。

    因占地问题,李某经常到镇里缠访,王雅芳多次向他宣讲法律知识。渐渐地,李某明白了自己的做法不对,发自内心地说:“咱不懂法,就死缠领导,现在所长讲清了法律,俺心里亮堂了。”

    解开社矫人员心里的“疙瘩”

    李某因犯猥亵妇女罪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宣告后,王雅芳及时和李某谈话。刚开始李某说话敷衍了事,经过王雅芳多次的耐心开导,李某说出了心里话。

    原来,李某因酒后打赌一时冲动犯下猥亵妇女罪,情节较轻被判处缓刑。家人训斥、乡亲嘲讽、朋友疏远,相恋多年准备结婚的女友也提出分手,使其感到生活压力巨大,萌生了轻生和报复的念头。

    事态严重!王雅芳及时向高邑县司法局做了汇报,第二天便和司法局矫正科长及帮教小组人员一起找到李某家长,对其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进行严肃批评,并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李某家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看到这么多素不相识的人关爱自己的儿子,非常感激,答应积极配合一起做工作,帮助李某解开心里的“疙瘩”。

    了解到李某和相恋多年的女友有较深的感情基础,王雅芳又骑电动车连续三次到赞皇县李某女友家,苦口婆心做工作,终使其女友回心转意。

    而后,王雅芳根据李某懂财会、有会计证的优势,在安置帮教基地为他找到一份出纳工作。李某说,是司法所给了他第二次生命,挽救了他的婚姻,他会倍加珍惜,用实际行动回报关心他的人。

    帮助回头浪子走上新路

    张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处缓刑,觉得每周到司法所劳动学习、汇报思想丢面子,就让他父亲找王雅芳说情。

    王雅芳把一本《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送给张某的父亲,严厉地说:“违法必受制裁!光看面子,不但思想上改造不了,更做不到洗心革面,甚至会再次滑入犯罪的深渊。”刚开始,张某的父亲还有些生气,在王雅芳的劝导讲解下,很快表示会主动配合工作,使其儿子安心接受监管。

    现在,张某开了一家饭店,生意红火,谈起以后的人生路,总说:“是王姨始终挂念着我,我才有了今天!”

    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律工作者,王雅芳在平凡的岗位上演绎着不平凡的人生。十几年来,她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为16名社区矫正对象安排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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