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建华)邯郸一男子酒后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被交警拦下后不仅不听劝导,反而对交警挥拳相向。日前,该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8月17日17时许,邯郸市交警支队邯山大队七中队中队长王洪涛带领交警在光明农林岗执勤时,发现岗南口50米处,一白衣男子扭住交警房利杰欲将其摔倒,遂立即上前将白衣男子拉开,同时闻到对方满嘴酒气。
经了解,白衣男子驾驶电动车沿光明大街由南向北在机动车道行驶。交警房利杰发现后将其拦住,劝导其驶回非机动车道。白衣男子先是叫嚷“我回家就走这”,后在交警进一步解释时对交警破口大骂,并一拳打向交警,又抱住交警欲将其摔倒。随后,白衣男子被带到辖区渚河路派出所。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具有相应情节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