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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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出台《意见》加强社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教育管理四项举措 建立监督问责六项机制

    本报讯 (记者 张世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8月7日,省司法厅党委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加强社区矫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推出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十项措施,有效筑牢社区矫正公正廉洁执法防线。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

    《意见》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社区矫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政法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但依然存在着个别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加强社区矫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社区矫正公正廉洁执法的政治保证,是打造社区矫正过硬执法队伍的根本途径。

    《意见》强调,要强化教育管理四项措施,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和水平。第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积极推行学习型组织建设。第二是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第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党员干部队伍作风状况督查巡查和经常性分析机制,健全完善经常性教育机制,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第四是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以人员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公正廉洁执法能力整体提升,整治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挪用、挤占等问题,配齐配强专职力量。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制度,不断提高社会力量的廉洁服务意识。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所必要的职业保障和身份保障,提升社区矫正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意见》要求,要建立监督问责六项机制,为社区矫正公正廉洁执法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公正廉洁执法联席会议,邀请纪检部门(派驻纪检组)参加,听取社区矫正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及公正廉洁执法情况汇报。建立干部动态监督机制,强化组织监督。建立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制定“风险点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有效处理廉政风险,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建立调查研究与业务指导机制,深入基层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在社区矫正执法领域的贯彻执行情况。引入巡查工作机制,围绕社区矫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督促整改。建立指导检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对突发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等重大事项,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重点查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的案件,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应把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依据,切实把社区矫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以强有力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问责,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为社区矫正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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