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曹虎:
本院受理原告王玉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791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领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将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曹虎、郭卫东:
本院受理原告俞存斌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791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领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将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成岗:
本院受理王亚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冀0183民初1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朝辉、杜彩英、王朝强、赵秀: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183民初17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胜利、陈远景:
本院受理原告田计拴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冀0183民初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吴彦辉:
本院受理原告王聚峰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27民初3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邑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周永贺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081220,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