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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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法院首次引驻仲裁机构

    本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申润科)8月3日,邢台仲裁委员会清河分会在清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仲裁调解窗口,这是清河法院首次引驻仲裁机构,目的在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同时减少当事人奔波之苦。

    民商事纠纷只要符合仲裁条件,且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调解的,窗口工作人员便将其引至仲裁调解中心,由相应领域的退休法官、资深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快速解决。

    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享有最大限度的自主权,包括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仲裁所使用的仲裁规则,甚至还可以自定程序,简化环节,为当事人节约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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