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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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提升信用额度 非法骗取他人钱财

    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闫少婷)8月2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以谎称提升“蚂蚁花呗”(网络虚拟信用卡)信用额度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的诈骗案。被告人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6年11月14日,被害人张某了解到支付宝的“蚂蚁花呗”可以透支一定额度的现金,但其可透支的金额仅为2万元。为了快速提升额度支取现金应急,张某经人介绍联系到了被告人曲某。曲某告知其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虚拟消费的方式,提升消费金额,当消费金额累积到一定数额后,“蚂蚁花呗”信用额度就会随之提升。曲某同时承诺,张某确认订单后立即取消,四个小时后,钱款就能原路返回至张某账户。

    张某误以为这种“虚拟消费”类似“百度糯米”、“美团”等平台,可以实现实时退款,信以为真。于是,张某分别于2016年11月14日晚、11月15日凌晨、11月15日中午分三次通过曲某编造的南方航空、东方航空、新马泰三个预授权端口,向被告人曲某在线支付5786元、7565元、2199元,总计15550元。支付后,张某满心欢喜地等待着额度的提升,谁料额度不仅没有变化,其支付的款项也没有退还。张某此时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多次给曲某拨打电话,但曲某的手机已经关机,失去了联系,焦急之下张某选择了报警。

    庭审中,被告人曲某对自己的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曲某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了被告人曲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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