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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满足投保消费者多元司法需求,今年3月,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再推新举措,与省保险行业协会、人寿财险河北分公司联合成立“保险纠纷三方网络调解室”。通过多窗口视频在线即时调解功能,网络调解室开辟了法院——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同一时间、不同地域协同解决诉讼纠纷的全新模式,使得法官联系人诉前、诉中随时调解保险纠纷成为现实。
“过去调解保险合同纠纷时,保险公司往往凭着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毫不退让。现在不同了,有了法官联系人现场坐镇,调解凭的是法,解决问题更硬气,投保消费者也感到更服气!”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赵毅说,正是法官联系人的这种优势,保险纠纷实现了快调解、快结案、快赔付,调解成功案件当事人履约率达到100%,使得进入诉讼程序的保险纠纷案件数量大大降低。
据统计,自法官联系人机制实施以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共接收诉前调解保险纠纷案件964件,出具人民调解协议248件,进行司法确认110件,平安财险新发诉讼降低20%,人寿财险新发诉讼降低13%,在减少当事人讼累、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改善保险行业品牌形象方面效果明显。
变“马后炮”为“早预防”
从源头杜绝矛盾纠纷发生
“法官联系人下潜到企业后,我们的工作量虽说多了一些,但排查的矛盾隐患多了,诉前解决的纠纷多了,到法院打官司的就少了,我们诉讼判案的压力减轻了,老百姓也感觉到方便了!”谈及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推行两年来的成效,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康占伟一脸的自豪。
“预防是最好的化解!”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法官联系人办公室主任冉小毅介绍说,作为法官联系人,在深入企业排查化解矛盾隐患的同时,还应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用法律手段帮助企业经营人员和法务联络员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让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有人管、能管好、快化解,进一步筑牢“第一道防线”。
2015年6月,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举办法务联络员首期培训班,传授调解技巧,规范调解流程,并要求他们在法官联系人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好民调联络员、民情报告员、执行联络员、司法监督员、法治宣传员、便民联络员及信访联络员等职责。
在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的同时,各法官联系人也各显其能,“高招”频出,通过进站上车、深入一线进行法治宣讲,深入企业交流工作信息、总结工作经验等多种形式,帮助联系单位经营人员提高法律素养,从源头上杜绝矛盾纠纷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针对矛盾纠纷大多具有一定相似性的特点,各法官联系人举一反三,从排查调解过的矛盾纠纷中及时总结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信息报送、司法建议的方式,及时向相关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使他们受到提醒、引起重视,从而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
其中,法官联系人呼广宇针对一起盲人与某寿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从中发现保险人在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保险人不情愿履行说明特别是明确说明义务问题,不仅导致保险纠纷多发,更影响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对此,呼广宇提出了保险合同应增加“保险人义务”单独一节、创新履行方式方法提请投保人注意等三方面建议,受到了省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的热烈回应。
“这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职业化和社会化适度融合理念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有利于推进专业化审判,有利于推动改革尝试和创新。”面对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越飞对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的高度评价,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一班人表示,今后将把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和法官裁判理念相结合,把互联网+思维与工作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行业管理水平,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增强他们的认同感和获得感而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