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文志 马月红)“多亏了保单担保,要不就是砸锅卖铁俺们也凑不够50万元啊!”7月25日,申某的父亲对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的郭法官感激地说。
6月21日,张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与申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使申某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30多万元。交警大队调解未果,向申某发出“告知书”。7月24日,申某的父亲来法院申请对事故车辆诉前保全。鹿泉区法院保全组的郭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应价值的现金或存单抵押担保。”申某的父亲一听傻眼了:儿子出了车祸,医疗费都是四处借的,哪有现金和存单呢?郭法官指着保险公司在诉讼服务大厅所设的投保服务站点说:“你也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请求出具保函保单担保。”次日,申某的父亲兴冲冲地拿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等手续,郭法官很快为他办理了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对张某的小客车实施扣押。
鹿泉区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自2016年初成立了诉讼保全组,大胆适用将保险公司保单保函担保引入诉讼财产保全之中,截至目前,共受理诉讼保全案件1552件,其中保单担保1230件,保全金额1.72亿元,占诉讼保全案件的79.3%,实现了申请人、被申请人、保险公司与法院的四方共赢,收到了良好效果。
日前,省法院副院长王越飞专门作出批示:鹿泉法院将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引入诉讼保全,思路新,效果好,为保障当事人诉权,实现诉与非诉衔接配合走出了一条路子,其经验值得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