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9件案件的审判长没有参与审理,调解书及审判笔录全部系立案庭庭长制作;立案庭庭长与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原系夫妻关系;4份调解书均系立案庭庭长制作,法院立案庭全体人员、主管副院长对此均不知情。易县检察院向易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后,法院指定一名副院长组成合议庭审查。法院、检察院两次开会专题研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最终,24件案件全部再审;涉案的立案庭庭长因职务犯罪被判处刑罚。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克服违法行为隐蔽、知情人员少的困难,重点监督纠正保险业、小额投资贷款等领域造假,以及法官为了个人利益主动参与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23件。与此同时,加强对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47件,被采纳2976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6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298件,被采纳5705件。强化协作配合,与省法院联合会签文件,扎实开展“两高”部署的民事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工作,监督清理民事执行案件2789件,督促发放执行案款11.2亿元。
着力深化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工作
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雄县微信圈传播了一个小女孩被殴打的视频,引起雄县检察院民行科的注意。在保定市检察院的支持下,雄县检察院民行科依职权调查核实,得知受害女孩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母亲现已再婚,小女孩所受伤害是其继父殴打的结果,该行为显然已经构成家庭暴力。后来,民行检察人员联系到受害人的父亲和爷爷,并帮助其联系雄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在受害人父亲起诉至雄县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受害人抚养权的同时,雄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目前,法院已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对该案进行判决,变更了受害人的抚养权。
多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强化大局意识,重点在民生领域开展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努力维护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益。研究探索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部分市县院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砖瓦窑和建材企业违法生产排放污染物、矿山企业扬尘污染等活动进行监督。积极介入山东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涉及我省系列案件,建议监管部门对疫苗经营使用单位疫苗购进渠道、票据等进行彻底清查。全省检察机关督促起诉和督促履行职责9760件、支持起诉4097件,办案数量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