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7月18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国家开发银行原监事长 姚中民保定受审

    本报7月17日讯 (记者 刘彬)今天,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受贿一案。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中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姚中民先后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监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获批银行贷款、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弟姚中全(另案处理)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19.62085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姚中民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姚中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姚中民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保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