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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张雷 何佳星
熟悉法院业务的人都知道,执行是法院工作中难度最大、对法官素质要求最高的一项工作,它不但要求执行法官要有极高的业务水平和应变能力,还要求法官的身体乃至心理长期处于“临战状态”,这些硬条件让不少人望而生畏。然而,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却有一位年过五旬的老法官长期坚守在执行一线,带领同事们取得了骄人业绩,以实际行动为唐山市法院系统的执行法官们做出了表率,被人称为“无怨无悔的老黄牛”。他就是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处处长郭柳。
“半路出家”取得骄人业绩
1966出生的郭柳自称自己是个“半路出家”的法官。原来,他之前一直在部队工作,2003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三庭副庭长,凭着踏踏实实地干,走到了执行局实施处处长这个岗位上。
在唐山法院系统,提到郭柳的名字可谓“鼎鼎大名”。“大名”缘何而来?是因为他三年来带领全处干警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579件,旧存243件,执行结案737件,结案率89.66%。经他手办理的执行案件,结案率呈现逐年递增之势,实现了“两高一短”:提高结案率、提高执行到位率、缩短结案周期。在他的带领下,实施处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他本人也于2015年、201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
郭柳说,他是在2015年7月唐山中院执行局实行审执分离体制改革、成立执行实施处后任处长一职的。“法院执行制度的改革既是压力也是机遇,我们要时刻站在改革的潮头浪尖上!”这是郭柳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随着审执分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郭柳发现原有的执行体制和方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他带领全处干警紧跟改革步伐,以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最终确定了以实现申请人的权益为工作目的、以提高结案率为最终工作目标,结案率稳步上升,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多点开花。
灵活执行得到群众好评
工作中,郭柳狠抓执行制度的建立健全,对未结执行案件登记造册、分类排队,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并实行严格责任制,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他要求全处干警打破正常的工作时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使案件执行速度加快。同时,对执行案件实行统筹管理、统筹实施,对被执行人相同、工作性质相同的案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以节省人力物力,节约办案资源。
郭柳带领执行实施处干警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及时、高效地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实施处利用查控网络可以直接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证券等,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有效减少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机会;对不按规定报告财产或报告财产不实的被执行人依当事人申请或依法院职权,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5年以来,实施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5人次,因纳入失信而执结案件105件,受到群众的高度评价。
人性化执法促企业转型
这些年来,郭柳一方面带领同事们组织大型强制执行行动,充分彰显执行的强制性、法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他怀着强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探索人性化执行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实施处以维护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为己任,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有关强制执行的人性化工作措施。
他们规定,在执行案件时,要注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暂时困难但是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为被执行人的,采取“蓄水养鱼”的方式,督促其采用分期分批履行的方法,尽可能通过被执行企业良性的经营发展分阶段偿还债务;对于国有困难企业为被执行人的,考虑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在查封、冻结企业财产时,采取“活查封”的方式,在查封期内允许企业出于生产需要继续使用被查封财产,尽量减少企业因诉讼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去年8月,在办理刘某申请执行迁西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某公司应偿还刘某借款本金8000余万元及相关利息。办案开始,郭柳组织干警仔细分析案情,研究执行策略。据调查,该公司作为迁西县的龙头企业,并非恶意欠债不还,而是因企业转型过程中工作不力,经营运转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法院查封了该公司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若进一步强制执行,将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不但不能清偿全部欠款,还会造成众多工人失业。鉴于这种情况,郭柳一方面做申请人的工作争取其同意延缓履行,帮助被执行人渡过难关,另一方面要求被执行人多方努力,积极筹措还款资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按协议约定还款7000余万元。该公司也在法院这种“松松扣”“缓一缓”的宽松环境下成功转型。整个执行工作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关照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当事人双方都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
干了这么多年的执行工作,按照郭柳自己的总结,执行工作具有高难度的特点,而且执行积案长期得不到有效执行,当事人意见大、社会矛盾多,稍有放松就容易“出事”。站在执行工作的风口浪尖上,郭柳时时告诫自己和同事要牢记司法为民宗旨。
郭柳说:“作为一名法官,头顶上是国徽,代表的是法律,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广受社会各界关注,只有时刻把‘廉洁奉公’四个字装在心里,才能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执行法官的生活既辛苦又忙碌,就像大家形容我一样,我们都是一头头默默耕耘的‘老黄牛’,我们既然选择了这份事业,就一定要坚持下去,心甘情愿当好‘老黄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