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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涛:单位的“智库”和“高参”
李洪涛

    阜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洪涛,历任办公室主任、政工科长、研究室主任,现为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负责检委会、研究室工作。

    在检察机关的35年间,他始终负责调研工作。他35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清贫、枯燥、艰苦的调研岗位,承担着检察调研工作以及文秘、信息、宣传等全部文字工作,每年有数十篇调研、宣传、信息分别被国家、省级核心期刊或主流媒体采用。同事们都钦佩地称他为阜城检察院的“智库”和“高参”。李洪涛凭借忘我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先后被高检院、省(市、县)表彰奖励50多次,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勋章、一级勋章和荣誉勋章,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荣获“河北省杰出检察官”“河北省先进工作者”“河北省人民满意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2014年10月10日,《河北法治报》以《一头“老黄牛”》为题报道过他的典型事迹;2017年4月18日,《衡水日报》头版以《卅载不失初心 俯首躬耕心田》为题报道其模范事迹;2017年5月6日《衡水晚报·政法周刊》以《默默爬格子 甘苦寸心知》整版刊登了他先进事迹;5月24日《河北法治报·检察周刊》以《基层检察院的“高参”》为题对他的事迹作了专题报道。阜城县委政法委和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先后做出向李洪涛同志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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