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不仅帮我化解了心结,还让我们的家庭破镜重圆。”近日,枣强县的马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枣强县检察院,对该院侦监部办案干警明察秋毫、公正办案的做法表示感谢。
原来,马女士在县城经营一家水果店,9年前与丈夫李某离异后,仍生活在一起。李某除了时常帮助马女士经营水果店外,在生活上也时常照顾孩子。今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李某在水果店撞见了前来修水管的徐某,怀疑马女士与徐某存在暧昧关系,遂对其辱骂,并将其汽车砸坏。经鉴定,被毁车辆损失2549元。报案后,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提请批准逮捕。
枣强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该案背后另有隐情。为了准确定性,不冤枉无辜,不放纵犯罪,办案干警在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讯问和证人及被害人询问的基础上,对该案进行了研究探讨,察微析疑,抽丝剥茧,还原了该案背后的事实真相。办案干警认为,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李某的行为是因婚恋、家庭等纠纷而起实施的殴打、辱骂和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不宜认定为涉嫌寻衅滋事罪。经多方调查和慎重考虑,枣强县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对李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检察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解除了误会。回家第二天,李某与马女士又重新办理了结婚登记。
春祥 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