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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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捕慎诉少监禁 多帮重教多保护
我省检方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本报讯 (记者 牛继芬)“晨晨(化名)现在工作很努力,表现得很好,多亏了你们,太感谢了。”7月10日,阜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简称未检)科科长秦金岭电话回访时,晨晨母亲的道谢声依旧不断。

    晨晨是秦金岭曾经办理的案件的当事人。2012年,他被教唆向他人索要财物,致人轻微伤。阜平县检察院随即启动“护航少年”机制,对晨晨进行考察帮教。经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后,检察院对晨晨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检察官还联系了阜平县职教中心,让晨晨继续完成学业。现在,晨晨已经在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

    从2012年未检机构成立到2016年底,阜平县检察院共对24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对7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2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了跟踪考察帮教工作,其中为6人安排就业,帮助17人重返学校。

    阜平县检察院未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是全省从事未检工作检察官的共同追求。

    据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王占其介绍,我省各级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大力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活动。2014至2016年,连续三年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期间,全省未检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三年多来,各地深入城市社区、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500余次,接受教育人数近26万,发放宣传材料30万余份。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深化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这是全省近400名未检工作人员所遵循的工作理念。

    据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副处长晋月霞介绍,自2011年至今年5月,我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捕1504人,附条件不起诉403人,不起诉810人;开展社会调查5035次,亲情会见3664次,犯罪记录封存5476人;对3446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对1809人进行观护帮教;对1787名被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或司法援助、经济救助。我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绩斐然,全国领先,未成年人犯罪呈持续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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