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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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莲池检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讲规则 重公平 勇担当

    本报讯 (秦长胜)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自去年8月起着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克服各种困难,稳步完成了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分类定岗,实行了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厘清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做到配套保障制度落实到位,权责明晰、制约有效的司法责任制初步建立并已高效运行。

    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莲池区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做到领导班子带头,以表率行为带动全院干警,进而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入额条件考核坚持原则,不达标的人员即使是院领导成员也不能成为员额检察官,赢得了广大干警的信任和支持。

    莲池区检察院党组积极引导干警树立理性认识,始终把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抓在手上,要求司改小组工作人员严格按纪律和规矩办事。要求全院干警要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以平常心对待司法体制改革,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同时,注重做好思想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细致、周全地做好干警薪资调整套改工作,确保了队伍稳定。

    莲池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军峰始终要求本院各项改革工作均秉持“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全院干警的全程监督,并按要求对入额情况、机构整合、人员定岗定位情况进行公示,确保了司法体制改革阳光、透明。

    通过细致扎实的工作,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的时间节点,莲池区检察院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目前已经全部完成,过程顺利,人心稳定,干警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检察业务开展更加高效。

    实行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后,48名入额检察官均配置在业务部门办案一线,建立了检察辅助人员职级序列,落实了员额检察官按期晋级制度。

    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为实现扁平化管理,根据省检察院印发的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该院于去年12月启动了大部制改革,将原有28个科室处队整合为二局九部一室一队,各项工作衔接顺畅,平稳开展。

    落实了司法责任制。莲池区检察院公诉部作为保定市司法责任制试点部门,先试先行,探索检察权新运行模式。各部门相机紧跟,拟定权力清单,划清职责范围。今年4月,该院制定印发了《业务职权划分规定》和《文书签发权限规定》,纵向上科学划分了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横向上进一步明确了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案件管理等不同岗位的权力。与之对应的,推行了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模式,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由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

    形成了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了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按照同一类别案件的受理顺序和参与轮案的检察官顺序进行案件分配,防止出现选择性办案。入额院领导大多担任业务部门直接负责人,都纳入分案系统,确定任务量,全程、全面、全部参与办案。截至目前,检察长戴军峰已办理批捕案件1件、公诉案件3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考核激励制度。真正把提高待遇与激发活力结合起来,起到了“明荣辱、定导向”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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